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 -凯发官网入口首页

 以人为本 服务至上 科学管理 勤政高效  办事指南
 
绿化工作
凯发官网入口首页 >> 综合管理 >> 三委会工作 >> 政策法规 >> 绿化工作
 
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

(1981年12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议案。会议认为,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建设社会主义,造福子孙后代的伟大事业,是治理山河,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一项重大战略措施。为了加速实现绿化祖国的宏伟目际,发扬中华民族植树爱林的优良传统,进一步树立集体主义、共产主义的道德风尚,会议决定开展全民性的义务植树运动。凡是条件具备的地方,年满11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老弱病残者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一5棵,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任务。会议责成国务院根据决议精神制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并公布施行。会议号召,勤劳智慧的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以高度的爱国热忱,人人动手,年年植树,愚公移山,坚持不懈,为建设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而共同奋斗!

 
 
 
凯发官网入口首页 copyright 1996- 中国科学院北京分院 京区党委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5002857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9106号
电话/传真:(010)62661266/(010)62661245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四街18号紫金数码园1号楼 邮编:100190 email: dwxcb@cashq.ac.cn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