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办法所称已购公房,是指职工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原产权属于中央在京单位的公有住房。 二、 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交易办公室负责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提供住房档案信息服务和政策咨询,监管交易活动,收集、记录交易结果并向原产权单位及职工所在单位反馈。 三、 上市出售程序: (一) 已购买原产权属于我院并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职工,先到购房单位查询是否建立住房档案。 (二) 已建档案,出售人填写《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交易办公室根据职工住房档案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出售人可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交易管理、权属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也可委托定点交易机构代为办理房屋买卖以及交易过户手续。须提供以下材料: 1、 房屋所有权证书; 2、 房屋共有权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若房屋所有权属共有); 3、 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 4、 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 5、 与买受人签订的已购公房买卖合同; 6、 物业费、供暖费清结证明。 四、 凡属超标而未经处理的住房,须经原产权单位按规定超标处理后方可上市出售。 五、 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出售人可在交易过程中按购房当年房改成本价的6%计算应扣除的价款,划转到原产权单位售房款专户,在按规定缴纳税费后,收入全部归产权人个人所有。 六、 中央和国家机关交易办公室 地址:朝阳门外大街甲10号(蓝岛大厦西区一层) 电话:65993081、65993082、65993083 传真:65993084 邮编:100020 七、 朝阳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地址:朝阳区三里屯南56号(雅秀服装市场后) 电话:64160033 64151986 八、 海淀房地产交易大厅 地址:海淀区双榆树北里甲22号楼(当代商城北侧向东200米左转路西) 电话:82618228 九、 西城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地址:西城西安门大街115号 电话:66170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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