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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星创天地”建设工作指引

  

  为深入开展双创双服活动,进一步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促进农村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627号),充分发挥星创天地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农村创新创业中的重要作用,指导和推动各市建设省级星创天地,依据科技部《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国科发农〔2016210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目的意义 

  星创天地是农业农村领域的众创空间,是农村科技创新创业的加油站,是破解三农问题的助推器,也是广大科技特派员的创业之家,是实现农业现代化、推动农业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举措。打造星创天地,对进一步拉长农业产业衍生链,挖掘农业农村发展潜力和后劲,激发农业农村科技创新活力,优化农村创新创业环境,构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以创业带动就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农业精准扶贫、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开展双创双服活动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聚焦创新创业和服务发展、服务民生,坚持以创新、强企、解难、惠民为主题,大力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强化企业服务和指导,积极培育和支持服务各类市场主体,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营、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整合科技、人才、信息、金融等资源,推动农业农村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集中打造融合科技示范、技术集成、成果转化、融资孵化、创新创业、平台服务为一体的星创天地,营造低成本、专业化、社会化、便捷化的农村科技创业服务环境,推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积极推动河北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三、建设内容 

  星创天地是综合性服务平台,要健全完善各项创新服务功能,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最终形成创业主体大众化、孵化对象多元化、创业服务专业化、组织体系网络化、建设运营市场化的农业众创体系。 

  (一)打造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引导和鼓励星创天地开展农业技术集成创新,进行农业技术联合攻关,解决农业产业关键技术难题。支持创业主体在星创天地开展良种引进和培育、产业关键性技术示范,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速度。大力发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积极开展新型农资、农机具的研发和示范推广,引进新业态、新技术、新产品。 

  (二)集聚农业科技创业人才。引导和鼓励一批成功创业者、知名企业家、天使和创业投资人、专家学者等担任兼职创业导师,培养一支创业理论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的常态化创业服务团队和创业导师队伍。支持鼓励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的专业人才和技术骨干到星创天地创业。 

  (三)提供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为创新创业者提供规划设计、政策咨询、技术培训、企业注册、融资支持、创业辅导、知识产权、法律、财务等方面服务。组织召开示范现场会和专题培训会,开展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科技扶贫、农业创意大赛等活动。建立创业辅导制度,搭建交流平台,提供从创业策划、企业建立到成熟运营全过程服务。 

   四、基本条件 

  (一)有明确的实施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2()以上。 

  (二)有创新创业的服务空间和平台。具备互联网网络电商平台(线上)和较好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线下)。具有创业培训基地、创意创业空间、开放式办公场所等公共服务空间不少于200平方米,创新创业示范场地不少于2个。 

  (三)有创客或创业企业入驻。入驻创客或创业企业、团队等不少于5个。 

  (四)有稳定、结构合理、熟悉产业的创业服务团队。有3名(含)以上创业导师(可兼职)和5名以上(含)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人员组成的创业服务团队,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培训,解决涉及技术、金融、管理、法律、财务、市场营销、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五)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具有稳定的技术依托单位,能够形成先进适用农业技术成果包,并开展相应的示范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六)有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发展稳定,运营良好,具备孵化农业创业企业的能力,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七)有一定的政策保障。地方政府已制定扶持政策的优先备案,在62个贫困县创建的优先备案(建设发展重点可以企业孵化服务产业发展为主),强化指引作用,推动星创天地县域创建全覆盖。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市、区)科技局要将星创天地创建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科技工作、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有效抓手,为星创天地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要结合地方发展实际,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协调力度,推进工作开展。 

  (二)加大支持力度。省科技厅将把星创天地纳入众创空间的政策支持。各市、县(市、区)科技局要研究制定科技特派员创业、科技人员入驻兴业、创客创新创业和产业发展壮大的激励政策和投融资措施,共同扶持星创天地不断发展壮大。引导支持贫困地区建设一批星创天地,鼓励空白县积极创建星创天地。要积极探索星创天地差异化的发展路径,总结提升星创天地典型案例,形成经验模式,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三)做好申报备案。按照成熟一个推荐一个的原则,采取长年申报、定期备案的方式,原则上每年组织专家审核备案2星创天地。已经备案为国家、省级星创天地的运营主体不再重复申报。通过审核备案后的星创天地纳入众创空间的政策支持和星创天地监测服务体系。对星创天地实行动态备案,不再具备规定标准和条件的,由各市申请,撤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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